關於清水

代理業務

2018-08-19

 

發票

代售發票辦理手續:

一、代理記帳業者統一預購發票

代理記帳業者攜帶需預購營業人資料清單(需蓋代理業者及負責人印章),交辦理人員進行辦理。

二、購買人零售發票

攜帶營業人統一發票購票證並填寫統一發票「請購單」蓋妥與購票證所留相同之營業負責人印章及統一發票專用章,交辦理人員辦理。

 

公庫支票、退稅

退稅手續

退稅人請持退稅憑單、身分證、印章領取退稅款(5,000元以下);若委託他人代領,則需同時備妥退稅人及代領人之身分證、印章方能領款。

註:若退稅款於5,000元以上,退稅憑單以收取支票處理。

 

代收稅款

代收稅款辦理手續

請於繳納期限前繳交稅款,逾期者本會依法代扣滯納金及利息,繳款前應先檢查稅單是否齊全,若有缺漏請先向相關單位申請補發,繳款後請檢查收據聯是否有經辦人員蓋章,並妥為保存,以為憑證。

 

代收、代扣各項費用

代收費用項目:水費、電費、勞保費、健保費,電話費(中華電信等手機電話費)、交通罰單及信用卡等費用。

存摺代扣費用項目:水費、電費、電話費、瓦斯費、勞保費、健保費、保險費、西海岸收視費及各種稅款等。

 

代收學雜費

視收到代收公文為主。